
众安保险尊享e生2025版百万医疗险
备案名:个人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4版E款)注册号:C00017932512024121003853等

保障责任
保额
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保险金
300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
等待期
30天后因罹患疾病;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费用;
3) 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30天和出院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械费用;
4) 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
免赔额
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6) 本责任与一般门急诊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责任共享1万元的年免赔额,本责任与一般门急诊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责任共享300万元保险金额;
7) 特别提示:给付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必须且同时满足特定条件,详见本产品合同《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4版E款)》(注册号 :C00017932512024121003853)中“释义二十七、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
一般门急诊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保险金
300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保险金中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
3) 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急诊室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救护车使用费;
4) 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6) 本责任与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责任共享1万元的年免赔额,本责任与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责任共享300万元保险金额;
7) 特别提示:给付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必须且同时满足特定条件,详见本产品合同《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4版E款)》(注册号 :C00017932512024121003853)中“释义二十七、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
重大疾病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保险金
300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费用;
3) 重大疾病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30天和出院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
4)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
6) 特别提示:本责任无免赔额。
7) 特别提示:给付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必须且同时满足特定条件,详见本产品合同《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4版E款)》(注册号 :C00017932512024121003853)中“释义二十七、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
恶性肿瘤先进疗法医疗责任
600万
本责任包含下述1-3类费用:
1) 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肿瘤质子中心、河北一洲肿瘤医院、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重离子中心、山东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山东省肿瘤医院质子中心、武汉协和医院质子医学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离子医学中心(合肥离子医学中心)、广州泰和肿瘤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而发生的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药品费。
2) 恶性肿瘤硼中子俘获治疗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在日本大阪关西BNCT中心、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日本江户川病院、日本南东北BNCT中心接受硼中子俘获治疗而发生的恶性肿瘤硼中子俘获治疗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药品费。
3) 恶性肿瘤光免疫疗法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在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东医院、日本东京医科大学病院接受光免疫疗法治疗而发生的恶性肿瘤光免疫疗法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药品费。
4)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床位费限1500元/天(不包括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
5) 特别提示:本责任无免赔额。本责任包含恶性肿瘤先进疗法就医协助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600万
本责任包含下述1-4类费用:
1) 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及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基因检测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特定药品费用和恶性肿瘤——重度基因检测费用。
a. 特定药品费用:
i. 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人指定的药店进行特定药品的购买。
ii.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和罕见病特定药品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和药品购买”的相关规定;
iii. 特别提示:本项费用包含肿瘤特药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b. 恶性肿瘤——重度基因检测费用:
i. 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基因检测必须是为了确定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为治疗该恶性肿瘤而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用药方案所发生的;
ii. 被保险人进行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基因检测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基因检测费用授权申请、审核和基因检测”;
iii. 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基因检测在本合同约定的基因检测机构内发生的,赔付费用由由保险人与保险人指定的基因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服务商直接结算。若被保险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基因检测机构内发生,保险人只承担60%的保险金赔付责任。
iv. 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基因检测费用限1万元。
v. 特别提示:本项费用包含基因检测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2) 罕见病特定药品费用
a.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3种罕见病,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特定药品费用;
b. 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人指定的药店进行特定药品的购买;
c.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恶性肿瘤——重度院外特定药品和罕见病特定药品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和药品购买”的相关规定。
d. 特别提示:本项费用包含罕见病特药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3) 特定进口药品费用及特定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a. 在保险期间内,在等待期30天后经海南博鳌超级医院、博鳌恒大国际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约定的《特种进口药品及疾病》清单中的疾病,且经诊断必须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治疗,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院外特定药品费用特定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b. 被保险人须在特定医疗机构购买处方中所列药品,且该药品在《特种进口药品及疾病》清单中;
c. 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须在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医疗机构中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加床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手术机器人使用费;
d.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及接受特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特定进口药品及住院医疗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购药及住院治疗流程”的相关规定;
e. 特别提示:本项费用包含特定进口药品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4) 指定疾病急需药品费用
a.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约定的《指定疾病急需药品清单》清单中的疾病,治疗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指定疾病急需药品费用;
b. 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人指定的药店进行特定药品的购买;
c. 被保险人在购买处方中所列特定药品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处方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指定疾病急需药品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和药品购买”的相关规定。
d. 特别提示:本项费用包含指定疾病急需药品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5)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600万元为限;
6) 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7) 特别提示:本责任无免赔额。
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保险金
1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
2) 因病情需要跨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仅限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住院治疗,经被保险人申请,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对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一名亲属陪同时(如有)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因异地转诊产生的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和重大疾病异地转诊住宿费用;
3)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
4) 被保险人飞机舱位级别最高以经济舱(包含超级经济舱)为限,火车(含动车、高铁)以软卧或一等座为限;
5) 住宿费为到达转院目的地后的住宿费,以标准间(标准双床房或标准大床房)为限,单日重大疾病异地转诊住宿费用以500元/天为限;
6) 亲属指被保险人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或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保险金
1.5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住院治疗,且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住院护工服务的;
2) 对于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护工天数,按500元/天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保险金,单次住院给付日数以30日为限,同一保险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
3)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住院照护服务前,需按保险人指定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审核具体流程见条款中“重大疾病住院护工费用保险金申请”的相关规定;
4) 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授权申请及材料审核通过后,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向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服务,本责任的赔付费用由保险人与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本责任不接受投被保人自主申请理赔。
5) 特别提示:本项费用包含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若需使用该服务,请致电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家庭共享免赔额保险金(可选)
共享1万元免赔额
家庭共享免赔额责任:同一投保人在同一订单内的被保险人,针对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保险金共享年免赔额1万元,但一般门急诊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保险金不在此共享年免赔额累计的范围内。
重大疾病保险金(可选)
5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产品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本产品给付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扩展特需医疗保险金(可选)
300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或在等待期30天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初次确诊罹患本产品定义的重大疾病;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特需医疗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接受治疗的,本产品承担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30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与该次住院原因相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无论是否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3) 床位费限1500元/天(不包括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
4) 重大疾病护工费用责任(如有)可额外扩展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特需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可选)
1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
2) 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费用;
3) 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
4) 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
5) 治疗疾病含以下所列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的,赔付比例为20%:痔疮、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即女性子宫、输卵管、卵巢、阴道、外阴器官疾病)、结节(包括炎症性、增生性、肿瘤)、息肉(包括炎症性、增生性、肿瘤)、囊肿、增生;
6) 本责任不承担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限30天-55周岁可选)
1万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
2) 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每次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
3) 单次门急诊以300元为限,年累计给付以1万元为限;
4) 保险人按5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赔付比例调整为30%;
5) 单次门急诊指被保险人同一天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所进行的门诊或急诊治疗。
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可选)
6000元
1)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天数扣除每次住院免赔天数后乘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般住院日津贴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
2) 一般住院津贴日津贴额100元/日,次免赔天数为3天;对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一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以60天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30日的,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ICU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可选)
3万
1)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本保单约定的指定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部的ICU重症监护病房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被保险人每次在ICU重症监护病房实际住院天数扣除每次ICU重症监护病房住院免赔天数后乘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ICU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日津贴额向被保险人给付ICU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
2) ICU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日津贴额500元/日,次免赔天数为0天;对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一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以60天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30日的,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3) 特别提示:本责任可与一般住院津贴责任叠加赔付。
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
1000元
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7天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
2) 在保险人认可的互联网药店内所产生的药品费用,保险人按照50%赔付比例给付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即保障范围内50%的药品费用由众安保险直付给指定互联网药店,您需要支付剩余的50%);
3) 月赔付限额100元,年累计给付以1000元为限;
4) 6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无法开具处方药品;
5) 药品运送过程中产品的配送费用,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6)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本责任包含在线购药服务,本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7天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您可以通过众安健康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我要买药”-对应保单-保单服务中选择服务[互联网医院购药]。
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可选)
100万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以100万元为限:
a. 火灾、爆炸;
b. 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c.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 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 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
室内装潢(可选)
5万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室内装潢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以5万元为限:
a. 火灾、爆炸;
b. 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c.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 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 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
室内财产(可选)
5万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室内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以5万元为限:
a. 火灾、爆炸;
b. 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c.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 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4) 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取高者;针对台风、暴雨责任,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物损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取高者。
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可选)
1万
1)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7天后,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2)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3) 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无免赔;本责任年累计以1万元为限,三者财产损失限额为0元。
尊享家财服务(可选)
四选一
若您购买尊享家财加油包将包含尊享家财服务,尊享家财服务可在紧急开锁服务、家电维修服务、管道疏通服务及家电清洗服务四种增值服务中任选一项使用,次数为1次。尊享家财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7天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该服务仅限在被保险人名下的房屋内使用,服务申请路径:
1) 您可以通过众安健康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 点击“我的保单”- 点击“对应保单”- 选择“尊享家财服务”申请并使用该服务;
2) 您可以通过众安保险APP-点击“我的”- 点击“我的保单”- 点击“对应保单”- 在“保单服务”中选择“尊享家财服务”申请并使用该服务。
增值服务
15项
本产品包含图文咨询服务、视频问诊服务、癌症早筛优选服务、医疗垫付服务、先进疗法就医协助服务(需选购相应责任)、重大疾病专案管家服务、重疾绿通服务、重大疾病住院护工服务、肿瘤安康综合管理服务、术后家庭护理服务、肿瘤特药直付服务、用药前基因检测、罕见病特药服务、海南博鳌进口特药服务、特定疾病急需药品服务。以上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30天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952299或1010-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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